玉林新闻网-玉林晚报讯 (记者 陈君铭) 前段时间,市民黎先生家里的液晶电视呈现毛病,修理人员上门检测,确定是显示屏有问题,替换需花费5000多元,经与厂家交流,降到了3000多元,黎先生仍是无法承受,认为高得离谱,“还不如换台新的。”
“今年新年前,电视机开端呈现毛病。”黎先生说,刚开端,一开机,显示屏右侧会呈现竖条纹,在显示屏偏右的中心方位,色彩偏暗。过了几分钟,电视机就会康复正常。他其时认为问题不大,加上作业繁忙,就没放心上。新年往后,电视机毛病仍然,严峻时,显示屏黑屏,只要声响没有画面。
日前,黎先生到该品牌设在玉林的售后服务部反映情况,作业人员上门帮他检查,检测发现显示屏有问题,因为已过保修期,替换新显示屏要5000多元。黎先生吓了一跳,随后向该品牌我国总部反映,虽然厂家给予最大优惠,仍要价3000多元。“按这个价格,能够买台新的了。”黎先生表明不能承受。此外,依据保修卡规则,显示屏保修期是两年,后来延伸至三年,却没及时奉告他,是厂家没尽奉告责任,导致他错失保修期才报修电视机,丢失严峻。
3月18日,该品牌公关部一名薛姓作业人员奉告记者,显示屏是液晶电视的首要部件,经与黎先生交流,他们决议把价格降到3000多元,并免除黎先生的技能检测费、上门服务费等,这已是最优惠的价格。对黎先生称“没尽奉告责任”的怪责,薛女士说,上一年3月起,公司将显示屏的保修期由2年延伸至3年,并在各地媒体及时发布,依据国家“三包”有关规则,超出保修期,用户需承担费用,她将与黎先生进一步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