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李先生在搜狐数码公社家电论坛发布贴子,称自己06年国庆期间够买了一台厦华32寸液晶电视,在08年头呈现黑屏现象,在售后服务人员三次上门修理后,承认液晶屏呈现问题需求替换,可是让李先生难以承受的是替换液晶屏幕需求花费3600元。相关文章:《修理费和电视价钱同等 厦华修理费为何这么贵》
平板电视售后服务问题一向困扰着顾客,我国现行电视机售后“三包”规则制定于1995年。该规则清晰表明,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,首要部件保修3年;只要在保修规模之内,厂家都应该免费给予修理或替换。
因为其时的“三包”规则在电视机的首要部件中只列出了CRT电视常用的显像管等部件,而不包含液晶电视的重要显现组件(显现屏、显现驱动电路)和集成电路等。因而,现在对液晶电视厂家的售后服务有清晰规则的只要“整机保修一年”,大多数厂商是参照电脑液晶显现器的三包规范,对首要部件实施一年或两年保修。
记者电话采访了厦华电子股份公司品牌部相关负责人,他表明,厦华液晶电视现在许诺的是,在07年5月1日后购买的液晶电视产品,整机包修“一年”,显现屏三年免费修理。而李先生购买产品的时刻是06年,那时的液晶屏保修时刻是一年,厦华并没有在液晶屏修理费用上乱收费,都是依据市场行情而报的价格。
像修理费用过高的问题,不仅仅是厦华一家,国内很过知名企业都有类似问题产生。而现在,大多数液晶电视厂商都自行对液晶电视保修上做了时刻延伸的调整,并许诺包含显现屏在内的首要部件包修2年或3年。而我国在电视保修中并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,因而呈现这种局势让许多顾客难以承受。高额的修理费用是否应该让顾客买单?我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、我国顾客协会这样制定行业规范的协会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,为什么平板电视售后服务这样难以解决,成为投诉最高的论题。
针对此事情公社网友发起了评论:观念一、家电厂商在修理费用上存在高额赢利 观念二、没有相关行业规范顾客只能自己认倒运